看到这样标题的人肯定会说我贱,那请看下面的文字。我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,因为是女孩。他们要男孩。后来,我被一个40多岁的残疾养父收养,因为他没有结婚,没有子女。可以说养父寒心如苦的杨我长大,社会的好心人给了我关心和帮助。在我10岁的时候养父强奸了我。我是很脏,可是我连男生的手都没有牵过。我能后悔来到这个世上吗?我可以恨这个社会吗?可以说我贱吗?因为不是处女,我不敢谈恋爱,不敢交朋友,感觉这个世界我是一个人。
我现在有能力了。可是我现在能离开已经60多岁,身体残疾的养父吗?如果我离开了乡情们怎么看我了。残疾养父被翅膀长硬的养了20年养女抛弃,或许会成为明天的新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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